1946年联合国大会成立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,当时的名称是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助基金会。在1953年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机构,目的是对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儿童进行帮助,简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。
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倡导对儿童权利的保护,满足他们的基本需要,并且增加他们充分发展的机会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鼓励家庭为女童和男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努力降低儿童的死亡率,减少疾病对儿童的影响并承诺向处境最困难的儿童-战争、自然灾害、极端贫困、所有形式的暴力和剥削的受害者,以及有残障者-提供特殊保护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青年人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,努力使所有儿童都受到尊重并生活在一个安全的世界里。
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成立之后,该组织马上开始了与中国的合作。从1947年到1949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参与了对中国的救援和社区助产士的培训。1979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再次与中国开展合作,主要成就包括显著加强扩大了的免疫计划,妇幼保健项目,广泛开展了学前及小学教师的培训,以及国家儿童发展中心的建立。
自十多年前中国签署了《儿童权利公约》以来,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在华工作始终以保护儿童权利为主线。该公约指明:所有儿童,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,无论出生在何处及其父母是谁,收入多少,都享有相同的基本权利,即所有儿童都需要全面发展,以便充分实现他们的全部潜能。尽管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给城市地区的儿童带来诸多裨益,但农村地区的儿童却未能同样收益。
目前,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主要工作范畴包括:
1.倡导儿童权利
2.提高女孩子受教育及其它平等机会
3.为辍学女孩子提供校外教育
4.与艾滋病做斗争
5.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并推广安全接种

















